各二级学院:
为提高疫情防控有关信息统计效率和准确率,充分利用大数据手段,省教育厅开发启用了“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平台”(以下简称“防控平台”)。按照要求,我校开始启用“防控平台”,各二级学院通知所有学生,务必于5月13日前登录“防控平台”进行信息完善。
一、“防控平台”登录方式:
(一)扫描二维码
(二)关注 “山东教育信息化”微信公众号
(三)进入后点击左下角“疫情防控”——“师生个人入口”——“学生填报”——“进入填报”——完善个人信息。
二、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各班级辅导员认真组织,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保证所有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上报工作,做到不迟报、不漏报、不谎报。教育厅将对未完成的学校进行通报,学校将对隐瞒个人信息的学生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学生处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