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我校2018-2019学年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条件、名额、程序按照2019版《学生手册》相关要求。
二、要求
1.各学院要认真做好评选和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严格把握评选条件和审核程序,确保评选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2.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人选不可重复。
3.评优结果以学院为单位公示3天,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处。
4.上报材料:评选报告(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评审结果等基本情况、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班级综合测评表、电子版评优汇总表。
5.本次评选将通过学工系统申请办理,《优秀学生申请审批表》、《优秀学生干部申请审批表》、《先进班集体申请审批表》通过系统导出,由各学院自行打印。
6.上报时间:2019年9月19日上午9:00之前。
学生处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