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励志之星”优秀学生推荐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23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院(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新时期学生资助成果,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春风化雨七十载 资助奋进新时代—庆祝建国70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我校决定开展“励志之星”优秀学生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接受过国家、省资助或奖励的学生(含在校生和毕业生)

二、推荐名额

每个学院(系)推荐一名候选人

二、推荐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学习刻苦,乐观向上,积极进取。

2.勇于克服在学习、科研、生活或其他方面的困难,吃苦耐劳,自立自强,拼搏奋进,有突出的励志事迹或个人成就。

3.热爱生活,善施善行,积极组织或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感恩回报、创新创业、公益服务、抗击灾害等“爱心传递”活动,有突出成果或感人事迹。

三、推荐材料

1500-3000字的个人事迹材料(电子版)。

四、截止时间

2019年4月26日

学生处

2019年4月23日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