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报2017-2018学年度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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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报2017-2018学年度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先进事迹材料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18-12-14 09:14:37 浏览次数:

各院(系):

按照全国、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为进一步发挥国家奖学金的育人功能,引导广大学生向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学习,充分展现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风采,发挥榜样作用,我校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度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先进事迹材料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2017-2018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得者。

二、学生基本信息及事迹不超过300字。

1.基本信息: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校、院系、专业、入学年份、大学期间获得的重要奖项及重要荣誉(限校级以上)、参与的重大活动等。

2.个人事迹:集中反映中心思想,主题突出、语言流畅,以某一方面的突出表现或一个典型事迹为主线,避免将内容简单机械地罗列成文。

三、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选拔事迹突出、具有代表性的获奖学生1人,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选报材料于12月19日上午10点前以电子版方式报至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联系人:刘德刚电话:2829070

学生处

2018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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