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期山东高校辅导员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3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院(系):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按照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举办第十期山东高校辅导员高级研修班的通知》(鲁教工委通字[2018]11号)文件要求,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内容: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要求,研究探索新形势下提升高校辅导员工作质量的思路和途径,积极推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

二、研修形式:

研修主要采用专家讲座、学员专题研讨、社会实践教学、撰写研究论文等方式进行。

三、 研修安排

研修分集中研修和撰写研究论文两个阶段:

1.集中研修:本次研修依托嘉兴学院南湖干部学院,研修地点在嘉兴文华园宾馆(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环城东路415号)研修时间为2018年5月4日-5月8日,5月3日报到,9日返程。

2.撰写研究论文:2018年5月10日-5月24日。 按照规定的研究任务,学员回校撰写研究论文。论文完成后,于5月24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fdyjd@sdu.edu.cn。论文经专家评审合格者方有资格结业, 优秀论文将推荐到《高校辅导员》上发表。

撰写研究论文必须遵守学术规范。所提交论文经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检测,文字复制比超过20%的不予结业;超过50%的通报至所在学校,并在2018年山东高校辅导员论坛上予以通报,同时取消所在学校下年度参加铺导员高级研修班的资格。

四、报名条件:

1.担任专职辅导员(一线专职辅导员,院系党总支副书记、 学工办主任、 团总支书记等);

2.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4年(含4年)以上;

3.近3年来获得过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4.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较高的科研水平,通过学习研修,能够发挥示范作用,带动辅导员队伍的整体发展。

五、报名要求:

1.根据文件要求,我校限报1人。各院(系)按照要求和条件择优上报1名候选人,原则上参加过培训的人员不再推荐上报。

2.候选人报名表和事迹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于4月17日12点之前报学生处,学生处经学生管理工作会议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报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山东大学)办公室。

附件:第十期山东高校辅导员高级研修班报名表

学生处

2018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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