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介绍

发布时间:2019-11-30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学生工作处主要负责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下设学生管理科、学生公寓管理科两个科室,武装部,心理咨询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学生资助中心三个中心。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有关学生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根据学校建设发展和学生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及时起草、制定、修改学生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落实。

2.负责拟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紧密结合学生关注的热点问题,正确把握学生思想前沿的现实需要,适时开展多种形式的行之有效的教育活动,引导广大青年在实践中树立共产主义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3.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包括辅导员的选拔、管理和培训等。

4.负责学生就业工作,及时完成就业信息发布和档案转交接手续。

5.做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积极开展各类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6.负责做好学生公寓管理工作。做好学生公寓安全教育、检查和防范等工作。

7.负责学生资助中心工作,包括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勤工助学等管理工作。

  8.负责学生综合测评、评优奖励工作;负责处理学生各种违纪情况、学生申诉等相关工作。

9.负责学校学生的军事训练组织实施、训练考核等工作;负责征兵登记及征兵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退伍学生的复学工作;负责国防教育工作,会同教务处编制学校军事理论教学计划,指导专兼职教师开展对学生的军事理论教学活动。

10.负责指导各二级学院做好班级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

11.督促各二级学院加强学风建设,创建和谐、文明、绿色校园;

12.积极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素质拓展、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等校内外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促进校风学风建设;

13.负责本处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日常管理和岗位责任的检查、考评工作;

14.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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